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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破产清算财务流程

时间:2022-12-01 16:23:39

  公司破产清算财务的流程是由公司股东作出公司解散会议且通过后,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后到工商局领取相关资料并办理相关手续,公告满三个月后制定清算分配方案。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,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。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!

  

公司破产清算财务


  一、公司破产清算财务流程

  1.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,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。

  2.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。清算开始之日(决议解散之日)起十日内,书面通知登记机关、税务部门、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。

  3.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《清算指南》、《清算报告书写格式》、《清算备案申请书》等表格,办理清算组备案。

  4.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。

  5.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。

  6.办理国税、地税完税证明。

  7.清算公告满三个月后,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。

  8.制作清算分配方案。

  9.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、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,报股东确认。

  二、公司申请破产清算流程要多久

  企业破产清算要多长时间,法律是没有明确规定的,需要依据具体案情而定,短则需要几个月,长则可能要一年以上。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 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,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。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,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。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。

 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,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。

 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,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,可以延长十五日。

  三、破产清算的原因

  破产清算的原因有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,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;企业法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;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的可能的。有上述情形的,可以依法申请破产清算。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第二条

 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,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,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。

 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,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,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。以上相关内容,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。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,欢迎咨询平台律师,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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